告别 Peoples 电话服务已经一年多了。这家公司是中国移动的全资子公司,在香港经营的同样也是移动电话业务。在以前的文章中,我介绍过使用这个公司的电话上台后,资费较其他公司便宜,这个价格也基本对得起服务。然而,没有香港身份证的情况下,上台是需要交押金的,Peoples 收 HKD 1,000 作为押金,其他公司一般收取 HKD 3,000。
在使用其服务的 4 个月期间,服务基本上令我满意,除了有时接通不了、信号不好外,也没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于是我错误地认为让他们在服务结束后退回押金的过程也是轻松愉快的。根据协议,我于 2007 年 1 月 1 日终止使用 Peoples 的服务。根据上台时候的口头约定,我本应于结束服务 1 个月后获得 HKD 1,000 的押金退款。然而,收款容易退款难,但是他们的客服电话、电子邮件回复,说是3个月(90 天)。
Dear Custo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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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rding to Clause 2.3 of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Subscription Agreement made between PEOPLES and Customer. The balance of the Deposit, if any, shall be refunded to the Customer without interest within 90 days after termination of this Agreement.
Thank you for your past support and patronage to us and we look forward to serving you again in the future.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assistance,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our Customer Care Hotline at 2945 8888 or sent email to us again.
Customer Care
China Mobile PEOPLES Telephone Company Limited
2007 年 4 月以后,我联系他们,他们总是说“正在处理”……整个 4 月、5 月都是这样说的。终于到了 6 月,他们说已经“安排”寄出了支票(后来说记录显示 6 月 8 日寄出的,平信)。
事实上,这封信到现在也没有被收到。对香港的邮政系统我是很有信心的。因为在香港期间,我应当收到的数十封邮件没有一封是丢了的,我寄出去在本港内的邮件,也被证明至多3天就能收到。偏偏这封有支票的丢掉了,我不太相信。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由于退款只能接受支票方式,而邮寄地址只能是香港地址,不能寄回大陆,我在终止服务前修改了地址,改为在香港的亲友处。这样做的好处是,当亲友收到支票后,只要替我存入香港的银行帐户即可。
其后我又多次致电客服中心,他们还是很客气,惟不解决实质问题。每次都说我们会尽快回复,留下电话什么的,但是最后就不了了之。又一次我忍无可忍,问他们究竟“尽快”到底是多块,结果他们却说——14 个工作日。
终于在 2007 年 8 月 11 日,我将 Peoples 公司投诉至香港“消费者委员会”(www.consumer.org.hk),并附上有关证据传真过去,等待结果。8 月 23 日,我收到消费者委员会的回复,说投诉收到,已分配人员处理。9 月 17 日,消费者委员会回复如下:
敬啟者: 台端投訴中國移動萬眾電話有限公司之個案敬悉,本會對 台端的遭遇,深表同情及關注。在此須先多謝 台端告知本會有關問題,本會亦已聯絡該機構,該機構表示,會儘快為 台端跟進處理有關問題。
本會或在此,順道希望可以向 台端說明,由於本會並非政府部門執法機關,所以並無法定權力可以限令該機構必須將問題解決或作出回覆,(香港政府專責電訊事務的部門是:電訊管理局,電話:29616333),但仍希望可以透過本會的調停,能夠為 台端將問題解決,唯此亦有賴相關之機構願否合作,始能妥為處理。
而 台端之消費權益,乃受香港法律之保障,故如果問題最終仍然不獲解決,或該機構不作回覆, 台端可再聯絡本會,再作跟進。而 台端亦有權考慮透過其他法律途徑,以儘快將問題解決,例如由 台端主動將個案交遞,或 台端要求該機構儘快將個案交遞法庭,或小額錢債審裁處,由法官作出裁決。
隨函謹附上小額錢債審裁處資料,供 台端參考。有關法庭方面的詳細情況,收費,與堂費等問題, 台端必須直接向法庭(小額錢債審裁處電話:2877 4068)作出查詢。
而 台端亦宜考慮,儘快向法律界人仕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確切清楚了解 台端的法律權益,與及適宜採取之行動。
在此,特再多謝 台端所提供之寶貴資料,現已存檔留案,本會亦會密切留意該機構,如日後續有投訴,更會考慮對該機構採取進一步之行動,以保障消費者合理之權益。尊此奉覆,倘蒙垂詢,歡迎賜電37611616,或傳真:25906271與本會投訴主任馮先生聯絡為荷。在此特申謝 台端對本會之支持、鼓勵和愛護。順頌祺安!
此致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謹啟
虽然没什么用,但看来消费者委员会的确介入此事并联系 Peoples 了。果然,10 月 15 日,收到 Peoples 的消息,告诉我支票可以于 1 周后领取了,让我写一个委托书让我的亲友前往一家 Peoples 门店领取支票。问题终于解决。从 1 月 1 日终止服务起,到领取支票,一共用了 325 天,比承诺的 30 天多了将近 10 倍,比书面约定的 90 天也多了 2.6 倍多。
看来,各位没有香港身份证人士,如果想使用 Peoples 的上台服务,一定要小心了。